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蔡琰《悲愤诗》鉴赏(4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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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【选析】

  《后汉书·董祀妻传》说蔡琰“博学有才辩,又妙于音律。适河东卫仲道,夫亡无子,归宁于家。兴平中(案,兴平当作初平。王先谦《后汉书集解》引用沈钦韩的说法,已指出此点),天下丧乱,文姬为胡骑所获,没于南匈奴左贤王,在胡中十二年,生二子。曹操素与邕善,痛其无嗣,乃遣使者以金璧赎之,而重嫁于(董)祀。……后感伤乱离,追怀悲愤,作诗二章。”其一为五言,其二为骚体。自从苏东坡指出它们的真伪问题之后,主真主伪派各有人在。《悲愤诗》二章见载于《后汉书》蔡琰本传中,主伪派(包括一真一伪派)没有确凿的证据,一般人相信这两首诗是蔡琰所作,其中五言的一首艺术成就远远超过骚体的一首,历代选家多选其五言而遗其骚体,是不为无见的。

  《悲愤诗》(其一)是我国诗史上文人创作的第一首自传体的五言长篇叙事诗。全诗一百零八句,计五百四十字,它真实而生动地描绘了诗人在汉末大动乱中的悲惨遭遇,也写出了被掠人民的血和泪,是汉末社会动乱和人民苦难生活的实录,具有史诗的规模和悲剧的色彩。诗人的悲愤,具有一定的典型意义,它是受难者对悲剧制造者的血泪控诉。字字是血,句句是泪。

189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