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踢毽子汪曾祺

时间: 如英2 汪曾祺

  《踢毽子》是汪曾祺的经典散文之一。下面是小编整理的踢毽子汪曾祺,以供大家阅读。

  踢毽子汪曾祺

  我们小时候踢毽子,毽子都是自己做的。选两个小钱(制钱),大小厚薄相等,轻重合适,叠在一起,用布缝实,这便是毽子托。在毽托一面,缝一截鹅毛管,在鹅毛管中插入鸡毛,便是一只毽子。鹅毛管不易得,把鸡毛直接缝在毽托上,把鸡毛根部用线缠缚结实,使之向上直挺,较之插于鹅毛管中者踢起来尤为得劲。鸡毛须是公鸡毛,用母鸡毛做毽子的,必遭人笑话,只有刚学踢毽子的小毛孩子才这么干。鸡毛只能用大尾巴之前那一部分,以够三寸为合格。鸡毛要“活”的,即从活公鸡的身上拔下来的,这样的鸡毛,用手抹煞几下,往墙上一贴,可以粘住不掉。死鸡毛粘不住。后来我明白,大概活鸡毛经抹煞会产生静电。活鸡毛做的毽子毛茎柔软而有弹性,踢起来飘逸潇洒。死鸡毛做的毽子踢起来就发死发僵。鸡毛里讲究要“金绒帚子白绒哨子”,即从五彩大公鸡身上拔下来的,毛末端乌黑闪金光,下面的绒毛雪白。次一等的是芦花鸡毛。赭石的、土黄的,就更差了。我们那里养公鸡的人家很多,入了冬,快腌风鸡了,这时正是公鸡肥壮,羽毛丰满的时候,孩子们早就“贼”上谁家的鸡了。有时是明着跟人家要,有时乘没人看见,摁住一只大公鸡,噌噌拔了两把毛就跑。大多数孩子的书包里面都有一两只足以自豪的毽子。踢毽子是乐事,做毽子也是乐是。一只“金绒帚子白绒哨子”,放在桌上看看,也是挺美的。

  我们那里毽子的踢法很复杂,花样很多。有小五套,中五套,大五套。小五套是“扬、拐、尖、托、笃”,是用右脚的不同部位踢的。中五套是“偷、跳、舞、环、踩”,也是用右脚踢,用以左脚作不同的姿势配合。大五套则是同时运用两脚踢,分“对、岔、绕、掼、挝”。小五套技术比较简单,运动量较小,一般是女生踢的。中五套较难,大五套则难度很大,运动量也很大。要准确地描述这些踢法是不可能的。这些踢法的名称也是外地人所无法理解的,连用通用的汉字写出来都困难。如“舞”读如“吴”,“掼”读kuan、“笃”和“挝”都读入声。这些名称当初不知是怎么确立的。我走过一些地方,都没有见到毽子有这样多的踢法。也许在我没有到过的地方,毽子还有更多的踢法。我希望能举办一次全国毽子表演,看看中国的毽子到底有多少种踢法。

  踢毽子总是要比赛的。可以单个地赛。可以比赛单项,如“扬”踢多少下,到踢不住为止;对手照踢,以踢多少下定胜负。也可以成套比赛,从““扬、拐、尖、托、笃”, “偷、跳、舞、环、踩”踢到“对、岔、绕、掼、挝”。也可以分组赛,组员由主将临时挑选,踢时一对一,由弱至强,最弱的先踢,最后主将出马,累计总数定胜负。

  踢毽子也有名将、有英雄。我有个堂弟曾在县立中学踢毽子比赛中得过冠军。此人从小爱玩,不好好读书,常因国文不及格被一个姓高的老师打手心,后来忽然发愤用功,现在是全国有名的心脏外科专家。他比我小一岁,也已经是抱了孙子的人了,现在大概不会再踢毽子了。我们县有一个姓谢的,能在井栏上转着圈子踢毽子。这可是非常危险的事,重心稍一不稳,就会“扑通”一声掉进井里!

  毽子还有一种大集体的踢法,叫做“嗨(读第一声)卯”。一个人“喂卯”—— 把毽子扔给嗨卯的,另一个人接到,把毽子使劲向前踢去,叫做“嗨”。嗨得极高,极远,嗨卯只能“扬”--— 用右脚里侧踢,别种踢法踢不到这样高、这样远。下面有一大群人,见毽子飞来,就一齐纵起身来抢这只毽子。谁抢着了,就有资格等着接递原嗨卯的去嗨。毽子如被喂卯的抢到,则他就可上去充当嗨卯的。嗨卯的就下来喂卯。一场嗨卯,全班同学出动,喊叫喝采,热闹非常。课间十分钟,一会儿就过去了。

  踢毽子是冬天的游戏。刘侗《帝京景物略》云“杨柳死,踢毽子”,大概全国皆然。

  踢毽子是孩子的事,偶尔见到近二十边上的人还踢,少。北京则有老人踢毽子。有一年,下大雪,大清早,我去逛天坛,在天坛门洞里见到几位老人踢毽子。他们之中最年青的也有六十多了。他们轮流传递着踢,一个传给一个,那个接过来,踢一两下,传给另一个。“脚法”大都是“扬”,间或也来一下“跳”。我在旁边也看了五分钟,毽子始终没有落到地下。他们大概是“毽友”,经常,也许是每天在一起踢。老人都腿脚利落,身板挺直,面色红润,双眼有光。大雪天,这几位老人是一幅画,一首诗。

  踢毽子汪曾祺赏析

  小说开始以极平淡,极平静的语言、语调、语气开头,整篇小说都平静地叙说着有关陈小手的故事,在叙说的过程中,作者通过正面的与“老娘”相比,反面的与男性医生相比,以及侧面的呻吟的产妇听到陈小手到来的反应,以及陈小手的坐骑白马的所隐含的寓意等等,有意地集众多美好品格于陈小手一身。正是这个美好的人物,最后却只有可悲的下场。这个下场出乎读者的意料,因此,读者先是于作品内强烈地谴责孙传芳“联军”的团长,谴责之余,跳出作品,思考——陈小手为什么会是这样的下场?他的结局是不是注定要这样?而汪曾祺为什么这样安排?

  陈小手是被团长打死的,按团长的话——“我的女人,怎么能让他摸来摸去!她身上,除了我,任何男人都不许碰!你小子太欺负人了!”团长觉得很委屈,因为自己的女人被别的男人——陈小手“摸”了。大家都会觉得着团长太不讲道理,因为:第一,陈小手是被叫来接生的,而且是老娘们束手无策后,团长“太太杀猪也似的乱叫”的情况下为了保住两条人命而被叫来的。第二,接生,哪有不“摸”产妇的道理,而且,就算是“摸”了产妇,也是在接到“许可”才“摸”的,说是许可,其实是命令,而且是威胁的、威吓的命令。你团长说“大人,孩子,都得给我保住,保不住要你的脑袋!”,如果保不住大人孩子的话,陈小手必是难逃一劫,在这种情况下,就算是本来有极强的“男女授受不亲”的封建观念,认为男医生坚决不能摸产妇的人也不敢违抗命令,不去摸团长的太太。第三,这个团长不仅不感激陈小手保住了大人孩子的性命,反而恩将仇报,倒打一耙,打死了陈小手!这在中国人的观念中,是极卑鄙的、不为人所耻的行为。大家将所有的怒火撒向团长,或者团长所代表的军阀,或者那个黑暗的流氓时代。

  那么,这些怒火是否熊熊燃向了正确的罪恶对象?

  笔者认为,一切人类文明的研究不外乎关于人的研究,关于人性的研究,一切我们现在所涉及的,以及将来有意于关注的都将是围绕着人的、以人为中心的行动。

  陈小手不是一个人,是作者有意塑造的集众多美好品质于一身的人物符号,他为人正义、坦荡、率真、谦虚、有礼、敬业、与人和睦。陈小手就像他的坐骑白马一样“浑身雪白”,没有一点杂质,是作者塑造的理想的人性。

  团长也不是一个人,是“陈小手”理想的人性的对立面。整篇小说只是略微的交代了团长的背景,以及他的寥寥数语,而正是他的寥寥数语逼真、完整地展现了他的流氓痞性,也就是人类的邪恶的野蛮的人性。

  笔者认为,汪曾祺在这篇小说里就是为我们展现了人性的斗争,而且,最后是以悲哀的结局收场,这可能是作者想要借此讽刺类似团长这样的人,也有可能是看到了社会里人性的残酷,并由此引发的想要敲醒睡在黑屋子里的人的冲动。

  笔者认为,读者阅读这样的文章,更多的应该是内省,不是作为个人内省,而是作为人类内省,思考人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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