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执子之手 与子偕老

时间: 适佳2 诗词鉴赏

 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出自《诗经》里的《击鼓》。这并非是一首爱情诗,而是描写了战士们在上战场之前立下的誓约,“今日我与你一同奔赴沙场,无论生死都要在一起,同甘共苦”的兄弟情谊。小编这里为大家整理了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全诗和意思,希望大家喜欢。

 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全诗:

  《击鼓》

  作者:佚名【先秦】

  击鼓其镗,踊跃用兵。土国城漕,我独南行。

  从孙子仲,平陈与宋。不我以归,忧心有忡。

  爰居爰处?爰丧其马?于以求之?于林之下。

  死生契阔,与子成说。执子之手,与子偕老。

  于嗟阔兮,不我活兮。于嗟洵兮,不我信兮。

 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全诗注释:

  [1] 镗:tāng,击鼓的声音,象声词。踊跃:跳跃刺杀的样子。兵:兵器,刀剑。

  [2] 土、城:名词作动词,垒土砌墙和修筑城池的意思。国、漕:“国”的本义是城邑,后来既指城市也指国家,这里指国都或大城市,指国家也说得通;“漕”是当时卫国的一个地名,小城邑,在今河南北边的滑县境内。

  [3] 从:跟随。孙子仲:当时的名字。平:调和。

  [4] 不我以归:“不以我归”的倒装,不让我回家的意思;“以”通“与”(yǔ),动词,给予,授以,予以。注意古代汉语语法中,“否定副词+动宾词组”,动词的宾语一律前置以示强调,如“时不待我”当作“时不我待”,以次类推。

  [5] 爰:yuán,“于何”的合音,在哪里的意思。一说,乃、于是。 居:停留。处:住宿。丧:丢失。

  [6] 于以:于何,在哪里的意思,表疑问。

  [7] 契阔:聚散、离合的意思。契,聚合;阔,离散。成说:订立誓约。

  [8] 于嗟:吁嗟,叹词。不我活:不和我相聚。活:通“佸”,相聚。

  [9] 洵:远,遥远。一说孤独。 信:守约,指不能自己信守“与子偕老”的誓言。

  [10]信:一说古伸字,志不得伸。一说誓约有信。

  [11]爰居爰处?爰丧其马:有不还者,有亡其马者。

  [12]成说:成言也。

  [13]土国:或役土功于国。

  [14]子:此处为“你”的意思。

  [15]死生契阔:在《诗经》的注解里,“契”为合,“阔”为离,“死生契阔”就是“生死离合”的意思。“生死相依,我与你已经发过誓了:牵着你的手,就和你一起白头到老。”这是一个征战在外不能归的士兵,对妻子分别时誓言的怀念,两情缱绻,海誓山盟,痛彻心扉。从此,“执子之手”成了生死不渝的爱情的代名词。千百年来,斗转星移,沧海桑田,多少语汇老去,这个词却依然焕发着让人怦然心动的生命力。

 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全诗翻译:

  战鼓擂得镗镗作响,战士踊跃操练刀枪;国都、漕邑筑城墙,独我从军奔(bèn)南方。‖跟随孙子仲,平定他国陈与宋(陈国、宋国);久久不能把家回,忧心忡忡心儿碎。

  哪里停军把营扎?慌了神儿丢了马;哪里寻它哪里找?荒野林下卧芳草

  生死离别啊聚散悲欢,我们曾经许下山盟海誓:“今生拉着您的手永结美好,与您永不分离白头到老!”‖我声声叹息今离散,不能相见多悲叹;我声声叹息天涯远,不能信守誓言把家还(huán)

 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全诗鉴赏:

  这是一篇典型的战争诗。诗人以袒露自身与主流意识的背离,宣泄自己对战争的抵触情绪。作品在对人类战争本相的透视中,呼唤的是对个体生命具体存在的尊重和生活细节幸福的获得。这种来自心灵深处真实而朴素的歌唱,是对人之存在的最具人文关 怀的阐释,是先民们为后世的文学作品树立起的一座人性高标。

  《毛诗序》云:“《击鼓》,怨州吁也。”郑笺以《左传·隐公四年》州吁伐郑之事实之。姚际恒《诗经通论》以为“与经不合者六”,此实乃《春秋·宣公十二年》“宋师伐陈,卫人救陈”之事,在卫穆公时。今以为姚说较《毛序》为合理,姑从姚氏。

  第一章总言卫人救陈,平陈宋之难,叙卫人之怨。结云“我独南行”者,诗本以抒写个人愤懑为主,这是全诗的线索。诗的第三句言“土国城漕”者,《鄘风·定之方中》毛诗序云:“卫为狄所灭,东徙渡河,野居漕邑,齐桓公攘夷狄而封之。文公徙居楚丘,始建城市而营宫室。”文公营楚丘,这就是诗所谓“土国”,到了穆公,又为漕邑筑城,故诗又曰“城漕”。“土国城漕”虽然也是劳役,犹在国境以内,南行救陈,其艰苦就更甚了。

  第二章“从孙子仲,平陈与宋”,承“我独南行”为说。假使南行不久即返,犹之可也。诗之末两句云“不我以归,忧心有忡”,叙事更向前推进,如芭蕉剥心,使人酸鼻。

  第三章写安家失马,似乎是题外插曲,其实文心最细。《庄子》说:“犹系马而驰也。”好马是不受羁束、爱驰骋的;征人是不愿久役、想归家的。这个细节,真写得映带人情。毛传解释一二句为:“有不还者,有亡其马者。”把“爰”解释为“或”,作为代词,则两句通叙营中他人。其实全诗皆抒诗人一己之情,所以四、五两章文情哀苦,更为动人。

  第四章“死生契阔”,毛传以“契阔”为“勤苦”是错误的。黄生《义府》以为“契,合也;阔,离也;与死生对言”是正确的。至于如何解释全章诗义。四句为了把叶韵变成从AABB式,次序有颠倒,前人却未尝言及。今按此章的原意,次序应该是:

  执子之手,与子成说;死生契阔,与子偕老。

  这样诗的韵脚,就成为ABBA式了。本来“死生契阔,与子偕老”,是“成说”的内容,是分手时的信誓。诗为了以“阔”与“说”叶韵,“手”与“老”叶韵,韵脚更为紧凑,诗情更为激烈,所以作者把语句改为这一次序。

  第五章“于嗟阔兮”的“阔”,就是上章“契阔”的“阔”。“不我活兮”的“活”,应该是上章“契阔”的“契”。所以“活”是“佸”的假借,“佸,会也。”“于嗟洵兮”的“洵”,应该是“远”的假借,所以指的是“契阔”的“阔”。“不我信兮”的“信”,应该是“信誓旦旦”的“信誓”,承上章“成说”而言的。两章互相紧扣,一丝不漏。

  “怨”是《击鼓》一诗的总体格调与思想倾向。从正面言,诗人怨战争的降临,怨征役无归期,怨战争中与己息息相关的点滴幸福的缺失,甚至整个生命的丢失。从反面言,诗作在个体心理,行为与集 体要求的不断背离中,在个体生命存在与国家战事的不断抗衡中,在小我的真实幸福对战争的残酷的不断颠覆中,流显出一份从心底而来的厌战情绪。这一腔激烈的厌战之言,要争取的是对个体生命存在的尊重,是生活细节中的切实幸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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